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了尽最大力保住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不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应该享受的受教育权利,特向您致信。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作为教师的我们,心愿也和你们一样,希望孩子能够受到很好的教育,我们在努力,你们也要努力,不让每个孩子辍学,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你们必须履行送子女入学的义务,我们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
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仅是您一家人的事情,也是社会发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需要。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儿童少年的教育,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由此可知,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家长或监护人放任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在家,不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发展,而且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家长,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一件兼顾了国家利益、家庭利益、学生利益的大好事,请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使其失学辍学。让我们一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失学辍学”
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失学定义:失学是指从未进入学校就读
辍学定义:辍学是指已进入学校就读中途退学
疑似辍学认定: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
辍学认定:疑似辍学超出1个月未返校复学
教育法律知识宣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