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致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致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2023年02月15日 08:33:46 访问量:6109

尊敬的各位老师、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精神的慰藉和家庭的温馨,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带来了噪音、伤人、污染环境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反映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倡仪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自觉自律依法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一、遵守《泰州市文明条例》、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泰兴市大型、凶猛类犬只禁养区域的通告》,不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犬只

  二、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定期携带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三、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

四、携犬出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2.携犬乘坐电梯,应当避开电梯乘坐高峰时间;

3.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商场、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影剧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应立即自行清除。

五、犬只出现狂犬病症状,或犬只伤人,危害公共安全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扑杀。

六、养犬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圈养或拴养犬只,公共区域无人牵领的犬只一律视为无主犬、流浪犬,公安部门将予以捕捉收容

七、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师生和家长朋友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泰兴市公安局

泰兴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end

— 襟江小学教育集团佳源校区 —

编 辑丨张小平

审 核丨校长室


编辑:张小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泰兴市襟江小学佳源分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泰兴市襟江小学佳源分校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泰兴市襟江小学佳源分校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