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泰兴市委统战部
泰兴市侨务办公室
泰兴市归侨侨眷联合会
泰委统〔201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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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侨情普查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市直单位党组织:
近年来,我市侨情发生了较大变化,出国留学、海外移民人数不断增加,来我市投资兴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也不断增多,对新时期海外统战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海外统战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侨情普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侨情普查的对象
我市范围内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海外留学生。
二、工作要求
这次侨情普查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单位有海外关系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认真填报相关表格,确保信息准确完整,避免漏查误报。相关纸质表格(盖章)和电子档于11月30日前报市侨办(市政府大楼417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乃斌 周建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xsqw****@163.com
附件:
一、《填表说明》
二、《华侨华人信息登记表》
三、《港澳同胞信息登记表》
四、《留学生信息登记表》
市委统战部 市侨务办公室
市归侨侨眷联合会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填 表 说 明
附件二中的华人是指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华侨是指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身份填“华人”或“华侨”,国外家庭成员填华人或华侨家庭成员情况,国内家庭成员填与国外华人或华侨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情况。
附件三填报的对象是指生活和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身份填“香港同胞”、“澳门同胞”,本人家庭成员情况填“香港同胞”、“澳门同胞”的家庭成员情况,国内亲属家庭成员情况填与港澳同胞具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情况。
附件四填报的对象是指出国(出境)留学的学生及家长的基本情况。